1.0目的 为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,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和交货。 2.0适用范围 从进料到出货各阶段检验与测试所发生之不合格品均适用。 3.0职责
4.1 缺点 4.1.1 严重缺点: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影响商誉之缺点。 4.1.2 主要缺点:制品在使用性能上不能达到期望目的或显着降低其实用性质的缺点。 4.1.3 次要缺点:使用性能及期望目的也许不会降低或与规格有差异,使用或操作上并无影响之缺点。 4.2检验依检验规范或客户要求。 4.3原辅材料的不合格品处理 4.3.1 ISO9001认证不合格品由检验员通知仓管放置于不良品区,检验员开出《质量异常处理单》通知采购,由采购与供应商联系并执行纠正措施。检验员需将结果记录于《进料验收记录》中。 4.3.2 生产急需时,原物料的产品属于次要缺点的情况下,经技术质量和总经理核准后方可特采,必要时报告客户确认,并在《进料验收记录》中注明特采。 4.4制程检验 4.4.1 生产部各工序人员做自主检验时,发现不良品应及时通知技术质量,经技术质量确认后,对其进行返工处理,同时填写《质量异常处理单》。 4.4.2制程检验发现不良时,技术质量及时知会生产开出《质量异常处理单》,由生产对不良原因进行分析并拟定纠正、预防改善措施,技术质量需在检验记录中做相关记录。如产品被重工,需经技术质量重新检验合格方可下步作业。 4.5成品检验 4.5.1 技术质量依据《检验指导书》进行成品检验,当出现的不良时技术质量开具《质量异常处理单》至生产部门,由生产部门作原因分析,并采取纠正、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。 5.0相关文件 顾客沟通控制程序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.0记录表单 质量异常处理单 |